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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地产集团滁州清风明月、山河印项目合院铜门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1    点击数: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鹏地产集团滁州清风明月、山河印项目合院铜门招标

(2)工程地址:

清风明月:滁州市全椒路与醉翁路交口东南侧;

山河印:滁州市宝山路与来河路交叉口西北侧。

(3)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清风明月合院铜门合计125樘,门洞尺寸1.8m*2.5m;山河印合院铜门合计160樘,门洞尺寸1.8m*2.5m,两个项目共计285樘。投标单位根据我司要求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固定综合单价,详细情况请见后续招标文件。


二、报名单位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近两年内有不低于100万元同类工程业绩。


三、所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报名单位需提交(但不限于)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请按序整理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并将汇总后的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1 关注“金鹏招标采购平台”公众号,点击下方“招标信息”找到“资料下载”,将附件中的《供方基本信息登记表》(工程类)下载并填写完整(请参照模板),并加盖公司公章;

3.2 企业经营相关文件;

  3.2.1 法人委托书(须提供公司近6个月内为被授权委托人及联系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3.2.2 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2.3 企业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2.5 企业的生产、经营设施水平;

  3.2.6 企业的主要竞争优势和来源;

3.3 项目管理文件;

  3.3.1 项目管理模式;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及相应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表、任职证书和贵公司近6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实际投标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人选有变动调整,请及时补充提交实际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应证明资料;

  3.3.3 技术团队和劳务组织及管理情况;

  3.3.4 生产资料和原材料采购管理情况;

  3.3.5 承包工程一览表(近二年)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等);

  3.3.6 提供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仅限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请与拟派项目经理近二年业绩保持一致;

  3.3.7 建设单位履约评估意见(请与业绩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3.3.8 其他投标单位认为应提交的资料;

上述证件及资料原件必要时请按我司通知前来以备核对。

备注:其中《供方基本信息登记表》、《承包工程一览表(近二年)》、《目前正在进行项目一览表》按照我司提供表格填写。(资料下载中如有问题,请与联系人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晨光

联系电话:13155060118

邮      箱:864825679@qq.com

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0日至 2019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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