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6-04-19 点击数:
成本部 余 燕
------记“营改增学习”后感
即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试点的营改增,被认为是1994年税制改革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迈出了税制进步的重大一步。此次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这意味着营业税从此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其制度将更加完善规范。
针对税务的改革,公司于4月16日组织了“营改增”专项培训。
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髓所在。结合自己的岗位特点,如何在“营改增”这种新形式下做好本职工作,具体感想如下:
一、增值税与营业的区别
首先“营改增”即:从全额计税的营业税改变成差价计税的增值税。增值税不重复计税,价税分离。(营业税=全额*营业税率;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增值税率)
增值税改革后,税务统一,将不再双重计税,企业通过买卖取得进项税额与销项税抵扣最后只对增值部分计取税额。
二、建筑企业如何取得进项税
首先,要取得进项税就要寻找可以取得增值税票的供应商或专业分包队伍,而只有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取得增值税票,也就是说企业想获得较高增值说就必须尽量寻找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单位。
在这种体制下,需要我们在寻找合作单位时要及时了解对方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与对方合作能给我们带来多少税务的抵扣将是评判的第一准则。
增值税体制下对票据要求将提高。这又需要我们对公司的合同规范:主体是否与实际买卖方符合、合同价款是否明确了含税、基本账户是否明确、付款方式是否明确。同时提供发票时单位名称等是否与主体吻合。这都将改革后主要核查的内容,合同管理体制更为严谨。
三、会带来怎样的市场竞争
1、销项税固定的情况下,进项税无法预计,体现了各企业对税务的预测和过程管理能力,如何在销项税固定的同时更大可能的增加进项税作为扣抵依据从而减少企业的税务。是以后工作的重点之重。
2、投标前成本分析开始注重税务的预测,当有甲供材情况下税务对总承包的影响,从而影响报价,促进市场竞争的激烈化。
考虑过多的税务可能造成报价便高而无法中标,盲目的报价有可能造成工程中标时就是个“亏本”项目。所以成本与税务的平衡、税务与利润的平衡将成为成本测算的主要方向。准确的预测税务的平衡才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
3、在新体制下工程在中标时税务目标已经制定,而在过程中必须分解税务。在选择合作单位时将择优选择那些可以最大限度的为进项税做出贡献的企业。
当然在此过程中也可能会提高成本,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能盲目的为了税务而买税务。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的进行方案测算寻求最佳合作的平衡点。更简单的表达就是:“采用最少的成本换取较多的进项税”
四、减少税务只是个相对论而非绝对
李克强总理强调增值税改革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通过以上对增值税的了解你还认为这句“税负只减不增”吗?没有前期的税务目标的规划、没有过程中的税务分解、过程不进行管理如何保证最大程度的拿到抵扣政策从而减少税务?当税务失去平衡时消耗的将是企业利润。
毋庸置疑,“营改增”势必要淘汰一大部分小规模和挂靠等行为,因为他们在合作的过程不但不能提供税务的贡献有可能还给企业税务拖后腿。
当然在新的体制下是否给劳务班组、专业分包班组等等带来新的变革都将无法预测,在短短的一个月中,我们能做的就是提前学习、提前模拟预测、并尽可能的制定预案。
税务将不再局限财务人员,我们倡导的是“全民贡献进项税”,积少成多更大可能的增加进项税。发挥主人翁精神参与和应对税务改革!
通过学习,进一步充实了自己的理论知识,它也将是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以上阐述有不准确的地方,欢迎批评、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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